2025年3月,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实施意见》,明确自2025年6月1日起,全区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严格控制在用工单位总人数的10%以内,临时性岗位存续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,辅助性岗位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程序确定并公示。新规还首次引入“同工同酬”量化标准,要求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在基本工资、绩效奖金、福利待遇等方面实现完全一致,并建立工资调整同步机制。
以鄂尔多斯市某煤矿企业为例,该企业原有劳务派遣员工占比达15%,新规实施后,企业通过转岗安置、内部招聘等方式,将派遣员工比例降至9%,同时为剩余派遣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、补充商业保险,并纳入年度调薪范围。自治区人社厅劳动监察局负责人表示,2025年下半年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重点检查建筑、制造、物流等劳务派遣密集行业,对违规企业处以每违规一人5000元罚款,情节严重的吊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。
新规还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在银行设立工资专用账户,委托银行代发工资,并建立劳动者健康档案,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派遣员工,统一组织职业健康检查。数据显示,2025年三季度,全区劳务派遣纠纷投诉量同比下降42%,劳动者满意度提升至89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