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息,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,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就《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营建筑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(征求意见稿)》召开听证会,公开听取社会意见。
本次听证会将于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215会议室举行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会议旨在依据《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,对促进民营建筑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听证。
听证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会代表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报名。报名采用电子方式,申请人需将填写完整的《听证会代表报名表》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(zjtgcc@163.com),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17时30分。
听证会对参会代表提出了明确要求:一是被确定的参加人须亲自参会,不得委托他人;二是应忠于事实,客观反映所代表群体的意见;三是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发表意见时参考,会后收回;四是须遵守听证纪律,保守国家秘密,准时参会,不得无故缺席或中途退场。
相关事宜可联系承办人张帅,联系电话0471-6946762。